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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枚
真情是诗人创作的首要条件,是诗歌所表现的主要内容,以真情感人是诗的主要审美功能。本书认为“情至不能已,氤氲化作诗”,诗作为抒情的艺术自然应该“自写性情”,“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反对以考据代替性灵,尤其推重诗“言男女之情”,强调“诗可以兴,诗能人人心脾,便是佳诗”。其次,诗歌创作必须做到有个性,即所谓“作诗,不可以无我”,“我”即诗人特有的秉性、气质和审美能力,强调“我”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因为有“我”,所以艺术构思要有独创精神,所谓“精心独运,自出心裁”,才能独抒性灵,“出新意,去陈言”,写出风格的多样化。第三,诗人创作必须具备特殊才能,亦即要有“诗才”。其表现为才思敏捷。即“诗文之道,全关天分,聪颖之人,一指便悟”,《随园诗话》尤其重视诗歌创作构思所产生的“灵机”“兴会”这一灵感现象,推崇“天籁最妙”的自然表现艺术。《随园诗话》阐述上述诗论时,大多是结合选诗生发的。诗论的美学思想是本书的选诗标准,诗论又是在评论选诗的基础上升华出来的。本书所选的诗虽然具有标准较严,作者面颇广,女子诗尤多,题材丰富等“集思广益”的特点,但所选的诗也有碍于情面,徇一己之交情的,某些“情诗”感情不够健康积极,甚至还有宣扬迷信唯心的思想,且引用古诗文多不注明出处,引文亦时有谬误而未曾校订。这些都是《随园诗话》的缺陷,读者在阅读时,应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