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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宗羲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作者:宗羲
史书前列己说,後附《深衣》经文,并列朱子、吴澄、朱右、黄润玉、王廷相五家图说,而各辟其谬。其说大抵排斥前人,务生新义。
作者: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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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宗羲
宋元学案共100卷,最早为明末清初黄宗羲整理。康熙十五年(1676年)黄宗羲完成《明儒学案》后续修此书,仅成17卷并序而卒,其子黄百家续作,又成8卷,后由弟子全祖望、杨开沅、顾諟等于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年(1747年—1755年)补述,全祖望于逝世前一年完成,未刊刻而卒,后底稿归勤县卢氏抱经堂的门人卢镐(月船)保管,残本归宿愿蒋氏。宗羲六世孙黄征乂、七世孙黄直垕又补充为86卷,道光年间流入浙江学政陈少宗手。光绪五年(1879年)张汝霖再次主导,翻刻于长沙,成通行的100卷《宋元学案》,从草创到成书、刊印、通行,前后历经200余年。
作者: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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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宗羲
谓“潘苍崖有《金石例》,大段以昌黎为例,顾未尝着『为例之义』与『壊例之始』,亦有不必例而例之者。如『上代、兄弟、宗族、姻党』,有书有不书,不过以著名不著名,初无定例。故摘其要领,稍为辨正,所以补苍崖之缺”云云。苍崖者,元潘昂霄之号。此书,盖补其《金石例之》所遗者也。
作者:宗羲
《明夷待访录》计有论文21篇。《原君》批判现实社会之为君者“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实乃“为天下之大害”。《原臣》指出,臣之责任,乃“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原法》批评封建国家之法,乃“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学校》主张扩大学校的社会功能,使之有议政参政的作用,说:“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是非,而公属是非于学校”,“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黄宗羲所设想的未来学校,相似于近代社会舆论中心和议会的机构。黄宗羲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君和臣的设置,但主张君主开明立宪制,加强平等因素,扩大社会对执政者的监督权力,有近代民主政治的思想。这种思想并非受西方文明的影响,而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发展出来的,因而更加可贵。这部书受到清朝统治者的查禁,直至清末才重见天日,受到谭嗣同、梁启超等人的重视和赞许。
作者: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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