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奇遇造恶人

  永泰十九年,春,杭州。

  这一转眼,已是冬去春来,距离孙亦谐回到杭州也有好几个月了。

  这几个月里,孙亦谐可说是前所未有得忙,忙到他连过年都没能歇上几天。

  那他忙什么呢?还不就是“西湖雅座”的事儿呗。

  搞这种大工程,起步阶段是最艰难的,通常在选址和买地的流程上就能耽搁掉三五个月,更何况……孙亦谐还是准备在西湖边上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酒楼,这其中要“疏通”和“打点”的关系可太多了。

  好在,他孙家在杭州毕竟是势大,再加上孙亦谐最近刚在锦衣卫那边刷了点声望,因此官府那边也是处处给他开绿灯。

  终于,在这年的正月二十,孙亦谐的这间酒楼算是正式开始施工了。

  朙朝的木石建筑工艺已经非常出色,即便孙亦谐提出了“层高八尺(约2.5米),共四层”这种在当时来讲相当罕见的要求,技术上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只要你的人手和施工款能一直跟得上,这种工程最快三四个月就能竣工。

  不过,那个年头的大部分工程,往往是做不到这两点的,所以拖个一年半载也是常事。

  孙亦谐自是不希望拖那么久,所以他这次可是搞了大手笔:江南一带最好的工匠和督造几乎都被他招来了,请的工人劳力也都是那种年轻力壮的,想来混日子的一概不要;造楼用的那些建筑材料呢,也都是照好的买,本地的被买完了就从外地调运……

  简而言之一句话——不差钱,只求把事情办好。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到了那阳春三月,酒楼的工程进展可说是非常顺利,孙亦谐总算也闲下来一些了。

  可偏巧就是这时节,杭州城里出了事端。

  据传,有一名唤“红梅雀”的江洋大盗,赶巧不巧的就在这时流窜到了杭州府。

  此人是何许人也?

  四句话——绿林不齿皮子道,江湖难容虎狼徒,奸淫掳掠无不为,丧尽天良枉称人。

  您说就这么一位,绿林、江湖、官府都想他死的歹徒,他怎么还没死呢?

  很简单,他的武功好啊。

  好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和同龄人比的话,他比沈幽然厉害。

  可能有人又要奇怪了:一个江洋大盗,武功为什么会这么高?

  或者也可以反过来想:一个三十岁时武功就达到一流门派掌门水平的人,为什么会混成江洋大盗?

  这就说来话长了……

  各位看官也是见多识广,想必大家都看过类似这样的一种故事:

  一名少年,自幼背负血海深仇,过着受人欺辱、颠沛流离的生活。

  直到某天,他坠落山崖/跌落谷底/失足落水……

  然后在机缘巧合之下,他遇到了一位绝世高手,或者是捡到了绝世高手留下的秘笈/刻在山上的武功心法/藏在猿腹中的经书……

  同时,他还可能顺带着找到一些仅生长在这个地方的天材地宝,吃一口下去就可以功力暴增/潜能激发/百毒不侵之类的……

  总之,在经历了这一番奇遇后,待出山之日,这名少年的武功不说是天下无敌,也已经到了可以和那些顶尖高手有来有回的水平。

  再往后的情节呢,基本就是这位少年重返江湖、横空出世,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行侠仗义、处处留情,最终和一位或多位红颜知己归隐山林的路子了。

  这样的故事初听初看之下,还是挺有意思的,但看多了之后,不禁就会让人生出一个疑惑——假如这个少年是个坏人会怎样?

  或者说,他也不需要是个坏人,他只需是个不好不坏的俗人,又会怎样呢?

  洪威,或许就是答案。

  二十五岁前,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大朙百姓,以打杂为生。

  论文,他倒也认识不少字,因为小时候家里不算太穷,爹娘送他去念过几年书,但他也就止步于识字而已了。

  论武,他常年干体力活儿,有膀子力气,但武功他是断然不会的,也够不上绿林道上“壮士”那种天生神力的标准。

  你说他是好人吧,他的思想觉悟可高不到哪儿去。

  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没胆儿偷鸡摸狗违法乱纪。

  捡到小钱不交他敢,见着大财明抢他不敢;偷瞄人家小媳妇儿他敢,上前调戏他不敢;跟人打架他敢,下黑手他又不敢……善良淳朴他不算,奸恶贪滑他也不算。

  就这么一个人,某天他运气到了,便也赶上了一回“主角待遇”。

  那日,洪威接了个活儿,帮人跑腿,为了省些路费,他离开大路抄了条近道,结果就失足摔落了山崖。

  没想到,他不但没摔死,还在山谷底下找着一个曾有高人居住过的山洞——武功秘笈,有;天材地宝,也有。

  洪威在那谷底住了五年,练了五年的绝世武功,吃了五年的天材地宝,临走之前还不忘把此地毁了个干净,防止将来会有别人也得了这奇遇。

  洪威出山的时候,刚好是永泰十八年的秋天,也就是洛阳的少年英雄会前后。

  刚出江湖时,他的胆子也不大,虽然他自己感觉自己的武功应该挺高的,但毕竟在这之前他从未跟人交过手,心中终归是有些畏惧和不安。

  因此,那段时间他也没敢做什么特别出格的事,只是偶尔和一些江湖杂鱼起个冲突什么的。

  但后来……随着他和别人交手次数的增多,他对自己的实力定位越来越清楚了,于是,他的胆量也是水涨船高。

  很多以前他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他可以去做,而且做完了还不怕被人找麻烦。

  当一个凡人得到了力量后,你觉得他会怎样?

  他会继续当一个凡人,并用他的力量去服务这个社会?

  是的,我正在拿彼得·帕克举例……以及,仔细想想,能做出那种选择的人,其实就不能叫凡人了,因为他在精神上也是个“英雄”。

  真正的凡人、俗人……得到力量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必然是为自己谋私利——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这力量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姑且还能坚守底线,但还有些人会随着欲望的膨胀而迷失,逐渐丧失道德。

  洪威,无疑属于后者。

  起初,他还觉得自己是个侠客,专门去找些强盗山贼下手,在打击恶人的同时,顺带把恶人身上的银子抢来自己花。

  这钱花得……倒也算踏实。

  然,有句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洪威用抢来的钱过了一段大手大脚的日子后,你再让他过苦日子,可就难了;但这世上哪儿有那么多贼人可以供他抢掠啊?所以那段时间,洪威只要手头紧了,脾气就大……一个人脾气一大,便容易跟别人起争执,而能跟他叫板起争执的,多半也是江湖或者绿林中人,不是什么善茬儿……因此,洪威就把那些得罪他的人也当“恶人”给办了。

  再后来,他干脆就说服自己,有钱的就是恶人,不是有句话叫“为富不仁”吗?那我抢他们,就是“劫富济贫”咯。

  “财”的事儿上,他就这么说服自己了,那“色”这事儿,自也不远了。

  在我们熟知的那些故事中,“主角”们的红颜知己多,通常都是有个先决条件的——无他,就是一个“帅”字。

  什么叫“一见杨过误终身”啊?杨过长成古天乐那样,那个“误”就是耽误的意思,但如果杨过长成郭德纲那样儿,那个“误”就是个误会。

  洪威呢,本身长得也不咋地,谈吐气质又比较粗俗,自打膨胀以来,他说话还多了不少戾气,可说是越发惹人厌恶。

  像这样的人,就算有女人愿意接近他,通常也是怀着目的的:多半为财,或者想求他办事儿,不可能有人冲着他这人来。

  洪威这人智力虽是不高,但他也不傻……退一步说,就算他真的傻,被骗过几次自然也能学聪明点的。所以,他对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德行想找什么红颜是没戏了,要女人去青楼使些银子便是了。

  但青楼去多了呢,他又腻了,觉着风尘女子没意思,想找那良家女子……

  这个时候的洪威,手上的人命也不少了,好人坏人他都杀过,道德、名声之类的,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重要了,于是,他就开始干起了那采花的勾当。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人们开始将他称为“红梅雀”。

  所谓红梅,其实就是“洪威”这个名字的误念,且因为他开始活跃时是在冬天,而那“雀”字,自是在暗示他的轻功。

  他本人呢,对这绰号还挺得意,他觉着好听啊,所以他后来干脆就去定制了一堆绣着红色梅花和麻雀的帕子,每次作案之后就在现场留一块。m.biqubao.com

  到了这个时期,洪威也算是彻底堕落了。

  什么世间的律法、道德,他都已视若无物,他的眼里便只剩下了酒色财气,别人怎样都与他无关,他只要自己快活就好。

  当然,他会变成这样,也称不上是意外,甚至可以说很典型——一个人,一旦得到了超过自己心性和器量所能包容的能力,多半都会被慢慢腐蚀……

  就这样,不到半年,洪威便在各省作案超过二十起,大部分受害人不是被他杀害就是后来自杀了,“红梅雀”造成的影响可说是极为恶劣,不但是官府发下了海捕文书,就连江湖和绿林两道也都想拿他。

  但那年头拿人哪儿有那么容易?也没个相片儿啥的,画像这玩意儿的准确度又实在太低,参考意义有限,所以洪威仍是肆无忌惮地到处流窜作案。

  终于……三月的某一天,他来到了这杭州地界。

  其实他早就想来了,因为一直听说这江南的美女水灵嘛;不过,当洪威进了城后,他立刻又起了别的心思。

  而他的目标也不是旁人,正是那杭州……孙府。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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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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