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雷紧接着又兴奋地说:“我做职业篮球经理人这么多年,今天是最成功的一次。”
在很多同行人眼里,他绝对是犯了傻,居然重金签约一个非职业篮球运动员,而且个头相比之下,海拔超级矮,难道签约叶凡,就是为了让他人看笑话的吗?
“莫经理过奖了,只是到时候你们别失望就行。”叶凡谦虚地回应着。
莫雷笑着摆了摆手:“怎会怎会。”
哈登则笑得别有深意:“叶先生,到了大洋彼岸,我一定会好好热情款待你,尽地主之谊。”
叶凡点头:“ok,那我就先谢了。”
大姚在旁边咧嘴笑着,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他别提多开心了,仿佛自此重新出山一般。
因为他知道,如果叶凡能够出手相救的话,火箭队必然能够走进季后赛,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可以向世人证明,华夏人打篮球依然能够在强者如林的联盟中,闯出一片天地。
叶凡简单地收拾了一番,随后便乘坐飞机前往大洋彼岸的休斯敦。
到了休斯敦,莫雷早已派人安排好手下为叶凡租住一套花园别墅,然而叮嘱华夏少年早点休息,以逸待劳,为接下来的比赛做准备。
然而当莫雷等工作人员离开后,哈登则凑到叶凡身边,挤眉弄眼地建议道:“叶先生,天色已晚,你自己留在这里也没多大意思,不如咱们去夜店嗨皮嗨皮去,让你领略一下异国他乡的风情。”
哈登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格外钟情泡夜店,因此有“夜店小王子”之称。
他通常在客队城市结束比赛后,直奔夜店酒吧而去,在那里放松,这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几乎没有球迷不了解的。
由于哈登平时出门要带着一名保镖保护,加之他本身的体格就比较壮硕,所以根本没人敢在酒吧里跟他闹事,因为泡夜店这么多年,基本没出大乱子。
叶凡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对方之前所说的热情款待是啥意思了。
不过一个人待在异国他乡的别墅里,的确没多少意思,所以他还是几乎不假思索地应允了下来:“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哈登别提多开心了,脸上那表情,好似孩子获得了喜爱的糖果。
“实在是太好了,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他早已是迫不及待。
很快,叶凡乘坐着哈登的高档轿车,直奔一家名叫迷情的夜总会,轿车由哈登的保镖兼司机驾驶,叶凡则和火箭队的当家球星在后排聊着天。
到了迷情夜总会,发现那里早已是人满为患,所以的包厢都满了,只剩下一些卡座。
“登哥,您来了?”
夜总会的经理见常客大驾光临,赶紧走过来上烟。
“我要一间包厢。”哈登开门见山地说道。
“不好意思,登哥,今天是周末,来这里的人特别多,包厢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卡座,要不您就委屈一下?”
那经理尴尬地笑着,表达着歉意,“不过你也是知道的,这些卡座都是豪华卡座,丝毫不会降低您的身份。”
“看不到今天我带客人了吗?”
哈登一瞪眼,有些恼怒,毕竟他是款待叶凡,如果是自己,倒无所谓了。
“没有关系。”
叶凡微微一笑,指着夜总会一楼中央的舞池说道,“其实我个人更喜欢卡座,可以近距离地欣赏节目。”
包厢的好处是私密性很强,但是视野不如外面的卡座开阔,所以各有利弊,客人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
“真的吗?”哈登觉得,叶凡之所以这么说,其实是为了给自己留面子。
“当然,所以咱们就坐卡座吧。”
“既然这样,那就听叶先生你的。”
哈登随后对夜总会经理说道,“给我安排一间最好的卡座,然后将最贵的酒呈上来。”ßĨQÚbu.net
“好的,登哥、这位哥,这边请……”
经理很快便将哈登、叶凡以及保镖领至一处卡座,三人尚未坐下,只见旁边有人打起了招呼。
“这不是登哥嘛,白天打篮球,晚上也要玩球呐。”
此球非彼球,这句话有着邪恶的内涵,猥琐的很。
发话的,是一名黑肤色的年轻人,身高一米九多,看上去人高马大的,正咧着嘴笑。
“哈哈哈哈。”
他的身旁,站着一群哥们,皆是外国佬,流里流气的,闻言爆发出一阵笑声。
“低调、低调。”
哈登并不否认地笑道,然后一摆手,“我在招待贵宾,都给我去别的地方玩去。”
那黑肤色年轻人俯视着叶凡,然后笑道:“登哥,听闻你们球队的经理莫雷今天特意赶往华夏国搬救兵,找来的人该不会就是他吧。”
这家伙眼神里流露出鄙夷之色,那样子根本就是发自内心的瞧不起人,看上去就欠干。
这种不入流的货色,叶凡见得太多了,大人不记小人过,他根本就懒得跟对方见识。
更何况,对方尚未出言不逊。
“是又怎么样?”
“登哥,不是我背后说莫雷的坏话,他是不是该去眼科看看眼睛了,搬救兵的话,自然要找厉害的角色,怎么找来的却是阿猫阿狗的水平?”
黑肤色年轻人望着叶凡,冷哼了一声,“瞧瞧这个头,跟侏儒有什么区别?这块头,弱小的跟蚂蚱似的,我真担心一阵风就能将他吹跑了。”
“你再胡言乱语,信不信我扇你耳光?”
哈登闻言,顿时火冒三丈。
“我可是火箭队的忠实球迷,你这个当家球星该不会对球迷动手吧,来来来,对着这里扇,我要让世人知道,你欺负球迷。”
黑肤色年轻人歪着脖子,指了指自己的脸。
“别以为我不敢打!”
说真的,球星打球迷,这事十分严重,影响相当恶劣,所以基本上球员不会愚蠢地去干这事。
但是今晚则不同,哈登觉得,必须要给叶凡陪好了,任何人都不能羞辱华夏少年,否则他一定不会就此罢休的。
哈登以及他的保镖,已经做好冲上前的准备。
“怎么着,想打架吗?”
这时,对方人也呼啦一下算上前来,十余人将卡座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帮人平时基本没有正当职业,晚上就喜欢在酒吧、夜店瞎混,一群乌合之众,隔三差五地闹事,由于他们人数众多,所以很少有顾客敢在这里跟他们叫板。
他们连哈登都不放在眼里头儿,更别提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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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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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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