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结局 (3)

  纪了,可不能和年轻那会一直吃辣。”宁瑶说到这里就有些发愁,刚刚才发现夫君的心情变好,现在一说起吃喝的问题,头又开始疼起来。

  唉,都是公公教出来的孩子,传恪在生活习惯方面和公公极为相似,偏偏夫君不一样,经常为了公务不顾身体就算了,连吃食方面都喜欢味道重的。

  顾永良一听,想起今天和父亲、谢叔一起沿着河边散步,自己的体力竟然还没有他们好……想到这里,他就决定以后自己也要跟着父亲一起养生,起码下次一起散步不能输给他们。

  这样悠闲的日子没过几天,陆煊再次找上门来了。

  顾青云一见到陆煊就来了兴致,他放下手中的毛笔,立马说道:“小宝你来了正好,你来给我看看,这套剑法是不是这样耍的?”说着就看看自己身上的常服,觉得还是不够方便,就想着回房换上平时运动时穿的衣裳。

  “哦,夫子您已经学会了?”即便他心中有事,此时听顾青云这么一说,陆煊还是很高兴,就道,“好,我马上给您看看。”嘿嘿,他没说出口的是,这次教夫子练剑让他心情极为喜悦,有一种隐秘的快乐感,这种感觉不足以向外人道也。

  顾青云挥挥衣袖,正想着去换衣服,刚走了几步就停下来,他看了看陆煊,问道:“对了,你找我可是有什么事?”

  陆煊一听,摸摸脑袋,凑近顾青云,故作腼腆地笑了笑,低声道:“夫子,还真有事要麻烦您,是这样的,我家重孙子桐哥儿不是大了要娶亲吗?他看中一位姑娘,这姑娘有四个嫡亲的兄弟,同辈的还有十三个堂兄弟,家里就她一个女儿,物以稀为贵,这样一来家中自然视她为宝,想娶到她可是不容易。桐哥儿打听后才知道人家的爹不易讨好,这不,就把主意打到您头上来了!”

  陆煊说到这里还有些怒其不争,“偏偏他不敢亲自来跟您说,就跟我磨了一个晚上和一个上午,这不,我受不住了,只能来找您。”

  他觉得自家桐哥儿真是不争气,虽说夫子是他的老师,曾经打过他手心,但是他这个老祖宗也曾经是夫子的学生啊,他都不怕,桐哥儿竟然还害怕?真是气到他了,刚才他好说好歹,小家伙愣是不敢跟他上门。

  顾青云闻言,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呃,难不成他板着脸的样子真的太过于严肃了?他记得他年轻的时候很喜欢露出笑容的,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慢慢变得严肃,也不大爱笑了,但其实他的内心一直没变,他根本就不可怕。

  “是哪家的姑娘?”顾青云想起陆煊家的地位,陆泽和陆煊都紧抱着皇帝大腿,又为朝廷立下功劳,家中的爵位世袭罔替,陆煊刚退下来没几年,他还好好活着呢,陆家的影响力根本没有消退,而能让桐哥儿上门求娶的人家……家世应该也不简单。

  其实一说到这条件,他已经猜出是哪一家。

  “就是武安侯家的姑娘。”在顾青云面前自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陆煊笑道,“我是最近才知道,武安侯世子很是推崇您,他一直想求您的字画来着,可惜您流传到外面的字画并不多。”ßĨQÚbu.net

  武安侯?顾青云想起这户人家一向阳盛阴衰,媳妇生出儿子不觉得稀奇,生出女儿那才叫扬眉吐气,肯定要大办宴席昭告天下。现在桐哥儿想娶人家的姑娘,那困难程度……

  顾青云一想到这里就很爽快地同意了,点头道:“好,难得别人不嫌弃我的水平低,现在你和我去选一幅合适的画。”心里则是美滋滋的,难不成自己真画得那么好?

  “夫子,虽然我欣赏字画的水平不是特别高,但一幅画好不好我还是能看出来的,反正在我眼里,您的画就是妙,就是高,尤其画孩子时,更是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那孩子简直能从画中跳出来!”陆煊从不吝惜对顾青云说好话,他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绝对不是为了逗夫子开心。

  “哈哈,就会哄我玩,自打我老了后,你和小石头他们就常常拿话来哄我,我哪有那么脆弱,你们说实话也不用怕我受打击,我学画是半路出家,水平还有些欠缺,我有自知之明。”话是这么说,但顾青云还是笑得合不拢嘴,孩子们的奉承总能让他心情愉悦,幸好他还认识几个画家,他们的意见更为中肯。

  三十几年前,他带着一家人回林山县居住后,他就重新捡起画笔,跟别人学起了画画,这么多年的确会有进步,但要说有多好他是不信的,也就孩子们看他带着过滤镜,一直在美化他。

  至于书法,这个他倒是有自信,毕竟学了那么多年,一直不间断地练字,他的水平高点是正常的。

  “这年头,说实话都没人信。”陆煊不服气地嘟囔,他真的觉得夫子画得好嘛。

  说实话,陆煊一直很是佩服夫子,他同样是致仕了,可惜年轻时仗着身体好使劲折腾,现在年老了,身上的小毛病特别多,别看他比夫子年轻十五岁,但他脸上的老年斑比夫子脸上的还多,乍一看别人还以为他们是同辈呢。

  算一算,他已经认识夫子整整七十年了,有时候他回顾往事,不得不承认,五岁那年,父亲把夫子请回来教他读书是一件极为正确的事。

  父亲应该也有同样的想法,尽管他从来没有说出来。

  他还没记事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在外打仗,爷爷生病不见人,于是他就被塞给太奶奶看顾。说是看顾,可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太奶奶好像并不喜欢自己,她喜欢的是二爷爷家的堂哥,还总在他面前说父亲和爷爷的坏话,说他们不孝顺。

  年幼的他太过于脆弱,加上有意无意被忽视,慢慢的,五岁的他对父亲的记忆开始变得模糊,逐渐变得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他总觉得这个大房子的人怪怪的,他们对自己并不友善,最亲近的奶娘却老是搂着他,让他好好和堂哥相处,好好孝顺太奶奶和二爷爷他们。

  大堂哥经常欺负他,还把他的玩具抢走或弄坏,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对方,可是奶娘又总说要和大堂哥好,要顺着大堂哥,这样太奶奶才会喜欢他,别人喜欢他,他才能过得好……

  后来他们说爷爷死了,他茫然无措,而在他无所适从、不想理人的时候,父亲终于回来了。

  父亲长得又高又壮,家里所有人都怕他,父亲一皱眉,其他人的情绪就会紧张起来。父亲回来没多久,家中的气氛就变了,太奶奶对他变得慈爱起来,很多人一看到他就笑眯眯的。

  那时的他虽然幼小,可对情绪很是敏感,他能察觉得出来。

  父亲很喜欢他,他能感受到这一点,可是想到父亲出去那么久,他就生气了,并不想和父亲说话。

  然后有一天,父亲把夫子带到他面前。

  夫子也很高,他要仰着脑袋才能看到他的脸,他感觉到夫子的气息和太奶奶他们不同,脸上的笑容也十分和善,让他不那么紧张了。

  之后的日子在他的记忆中变得美好起来,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变得越来越活泼,越来越强壮,父亲也越来越喜欢他。

  他很喜欢夫子,夫子什么都懂,从来不骂他,还带他到处玩,他从一开始的恐惧到最后乐在其中。

  好景不长,两年后,夫子要考会试,他也要和父亲去任上了。他并不想和夫子分开,可是父亲说夫子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他们也有自己的事要做,不能一直在一起。还有一件事,父亲要娶妻了,他要有继母。

  陆煊觉得自己很聪明,关于继母的含义他能理解,可他听到的消息都是不好的,尤其是太奶奶,老是搂着他哭,说怕继母欺负他。

  这时候的他心中充满了恐慌和不安,他惧怕父亲被抢走。

  父亲不善言辞,只摸着他的脑袋说道,“小宝不用担心,你未来的母亲素有贤名,有她帮忙照顾你,爹也能放心。”

  他欲言又止,想说他根本不用别人照顾,他能照顾好自己,他会自己穿衣、吃饭、洗漱……这些夫子都教过他了,可是同时他又知道,父亲那么年轻,续娶势在必行,侯府需要一个女主人。

  “爹爹娶了母亲,母亲也能照顾您。”最终,他说了这么一句话,又抱着父亲的大腿哭道,“可是小宝还是害怕,怕爹爹有了母亲后忘记小宝,怕爹不要我了。”说到最后眼泪就默默地流下来。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他真是聪明啊。当时父亲复杂的表情他一直记得,他形容不出来,但这次谈话之后,在谭氏进门之前,父亲先给他请封世子。

  番外十一

  继母进门后,陆煊的生活发生了一些改变,以前只有他和父亲两个人的家里突然多出了一个人,还有她带来的下人和东西,加上她和父亲的亲密关系,这些都让他惴惴不安。

  尽管夫子教过他该如何和父亲相处,但有时候他还是觉得不快活,尤其是在远离京城,来到南方的越省后,这种感觉更是深刻。

  他想起了夫子家的小石头,小小的,白白胖胖的,在夫子家,小石头一定不用费心讨好夫子吧?他们父子俩的感情那么好,夫子竟然还会给小石头当马骑。

  自己不同,有时候和父亲相处,偶尔说话都得再三斟酌,尤其是涉及到继母那边的事。没办法,在内宅上继母有太大优势了。不过还好,他有父亲护着。

  夫子也曾经说过,父亲是个心中有数之人,只要父亲的理智还在,只要自己不做什么出格的事,父亲绝对会护着自己。

  他相信了,不过好日子没过多久,继母终于有了身孕。

  看着继母和下人们欣喜若狂的表情,再看看父亲带着喜气的面容,陆煊清楚地知道,大家都很期待这个孩子的到来,只有他的身边人对此不安,祈祷继母肚子里的孩子是个女娃。

  陆煊一直和夫子保持通信,就算和夫子只相处了短短两年多,但也许是缘分的缘故,夫子在他短暂的生命里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让他无法忘怀,所以他十分依赖对方。

  继母是个聪明人,她待自己一直很好,不远不近,父亲很满意,对她的态度也逐渐变得不同。

  他有些浮躁和不安,于是又给夫子写信。除了夫子,他不知道还能写给谁,以前认识的小伙伴?关系一般。堂哥二叔他们?不煽风点火就不错了,完全不值得信任。

  只有夫子,才是他所能信赖的。

  这是他的直觉告诉自己的,或者,是夫子出现的时机太巧了,让他产生依赖感。

  在忐忑不安中,有一天他突然想通了。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再恐惧即将到来的弟弟,但就像出京之前夫子说过的,弟弟比自己还小几岁,只要自己一直保持优秀,加上自己天然的嫡长子身份,父亲又怎么会舍弃自己而就弟弟?

  他现在最该做的是充实自己,努力学好本事,等他长大了,只要自己表现好,到了那时就算发生什么变故自己也能应付过来,而不是沉迷于内宅,和继母千方百计争夺父亲的关注力。

  比起那些有了后娘就变成后爹的父亲,自己的父亲实在是好太多了,更别提他们父子间的感情一直挺好的。

  他慢慢成长,在越省见到了夫子,这让他很高兴。只是那个不爱穿衣服的小石头让他有些不舒服,哼,他知道小娃儿看自己不顺眼,其实,他也看对方不顺眼啊。不过在夫子面前,他想了想,算了,看在夫子的面子上,他就勉强对小娃儿好点算了。

  这一相处,他发现小娃儿还是很可爱的,于是,等离别时,他真的不舍了。

  之后的日子他按部就班地过着,学习骑射,跟父亲出去交际,到皇家书院入学,和弟弟维持表面的友好。

  尽管有了弟弟,但他觉得他们兄弟俩的关系还没有他和小石头的关系好,大概他们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吧?或许是侯府世袭罔替的爵位诱惑太大,他这个世子之位又坐得太过于安稳。

  等他娶妻生子时,妻子是大家闺秀,应付继母绰绰有余,内宅之事不再是他考虑的范围,他开始在仕途上拼搏。

  他是侯府世子,又是父亲亲手教出来的,家中的资源他能动用一部分。这样的自己起点可比小石头高多了,小石头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科举上,过得比他辛苦。

  他的一生中带队出海三次,第一次是和夫子出去,以后两次是和别人,之后出海的利润越来越大,他立下的功劳也越来越多,陛下就没有再派他出去了。

  算了,自己吃肉也要给别人喝汤,他很安静地退下来,想到十几年出海奔波的日子,对妻儿到底觉得愧疚,就谋了个闲职,希望能多时间陪陪他们。

  他这一辈子就算曾经在外逢场作戏,但最敬重的还是妻子,没有把其他人招惹回来。他做不到像夫子那般对师娘专情,他和妻子没有夫子和师娘那么恩爱,但还是相敬如宾过了一辈子。

  大概还是受夫子的影响,他闲下来后也曾试图把自己出海的经历写出来,如今大夏多出来的岛屿和地区,其中有一部分是他带兵打出来的,虽然他觉得这些事情没什么好说的,但没想到一和夫子说起,夫子就大加赞赏,还给他找来合适的人选,耗费三年的功夫总算是写出来了。

  哈哈,没想到自己也有写成书的一天!

  现在回想起来,他自认为幼年是有过一段不好的日子,但总体而言,他的一生还是圆满成功的。就像夫子很早就说过的,只要自身强大,别人的一些伎俩对他毫无用处。

  事实证明,他做得非常出色,一辈子把他弟弟压在底下,没有让别人有胡思乱想的机会。

  “小宝,你看这幅画是否适合?”这时,顾青云的声音唤回了陆煊的思绪。

  陆煊回过神来,有些赧然:“夫子,您不能再叫我小宝了。”虽然这小名让他感到亲切,但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他都是七十五岁的人了,每次夫子叫自己的时候,小石头和小鱼儿都在憋着笑,哼,不就是他们的小名比自己的小名好听那么一点点吗?

  “那叫你‘侯爷’还是煊儿?”顾青云一本正经地问他,神情很是认真。

  “算了算了,夫子您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吧。”陆煊无奈地投降,没办法,谁让夫子越老就越促狭呢,他是抵抗不住的。

  顾青云呵呵一笑,又问起陆煊的意见。

  陆煊把画展开,很是认真地看了一遍,点头道:“不错,好看,非常好看。”心里真的很是佩服,夫子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典范,别人家的老太爷到了他这般年纪早就享受含饴弄孙之乐,万事不愁了。偏偏夫子还又从头学起画画,对只有自己一半年龄的人也能弯下腰虚心求教。

  顾青云忍不住笑了笑,知道陆煊对这些画啊棋啊什么的都不感兴趣,对画的评价也是几十年如一日。

  “你啊,和你父亲一样,对这些琴棋书画一样不耐烦了解,以前和你父亲聊天时,我们只能说些兵事。别人都说我懂得多,可我对兵事的了解大都是通过你父亲,你父亲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顾青云想起前些年去世的陆泽,忍不住说了一句。

  陆煊微微一愣,突然想到了父亲以前对夫子的评价,那时父亲已老,头发斑白,夫子则主动辞官,携带一家人回乡。旁人知道后都为夫子觉得惋惜,认为以他如今的名望,加上出海立下的功劳,又常出入宫廷,仕途上能更进一步也不可知。

  “有舍有得,顾慎之是个明白人,他活得明白,人这一辈子,能活成他这样的不多。”父亲却这样说道,语气带着赞赏,“爹当初改变主意请他回来教你念书是正确的,顾慎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去做什么,看似简单,寻常人可做不到几十年如一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别看你爹现在有几分权势,以后能青史留名的机会一定比不上他。”

  他默然,尽管并不知道微积分有多大作用,但见到那些文人欣喜若狂的模样,他就知道夫子创出的理论一定很了不起。

  他也并不知道父亲和夫子是如何认识的,要知道他们认识的时候,他们一个是即将继承爵位的侯爷,一个是赶考的举子,从无交集。而且从一开始,父亲说起夫子的语气就和别的文人不同,对于自己和夫子的亲近也从不阻止。

  这说明父亲对夫子的态度是不同的,这种态度逐年改变,从一开始的欣赏到最后的佩服。

  “夫子,你和父亲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再一次,陆煊又问道。

  顾青云微微一笑,轻拍扶着他臂膀的陆煊,笑道:“你爹都不说,我也不说。”那是七十几年前的事了,尽管事后他曾经做过一次又一次的噩梦,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时间的力量无比强大,他早已忘记那种恐惧感。

  “又不告诉我!”陆煊无奈地吐出一口气,“真受不了你和父亲,神秘兮兮的,算了,我不问了,估摸着就是你和父亲在上京的途中无意中结识的。”

  “没错,你说得都对。”顾青云随口敷衍了一句,招呼陆煊和他一起把画卷起来,叮嘱道,“如果武安侯世子不喜欢,你再来拿其他,只要我这里有。”

  “嗯,我明白的。”陆煊头疼地揉揉眉心,“真是欠了我家桐哥儿的,追个姑娘都弄得声势浩大,还要惊动您。”

  他突然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幸好是他家重孙子看上人家的姑娘,如果是顾家的孩子看上,以武安侯对夫子复杂的感情,不是马上同意就是打死不同意,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番外十二

  这一年,顾青云六十七岁,作为二姐的顾荷比他大了两岁,已是将近七旬的老人。

  这一天清晨,露珠还在树叶上滚动,顾荷已经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看到丈夫不在,她就知道林耀祖已经去果园看树去了,他侍候了果树一辈子,就算现在老了还是放不下,时不时就要到果园里转悠。

  这时,儿媳妇来了。

  在儿媳妇和丫鬟的服侍下梳洗一番后,她端坐在桌子旁,看了一眼饭桌上摆放的几碟清香扑鼻的小菜和一碗煮得烂烂的小米粥。

  “坐吧,你还没吃?坐下来一起吃。”她看了一眼一直保持沉默的儿媳叶氏,慢悠悠说了一句。

  叶氏诺诺应了一声,抿了抿嘴唇,在顾荷左下首坐下。

  旁边的丫鬟赶紧给她添上碗筷。

  两人静默无声地开始吃饭,顾荷吃完一碗小米粥,端来一小碗鸡蛋羹,用勺子吃下一口后,说道:“今天的鸡蛋蒸得不错,松软滑嫩,没有什么腥气。”

  叶氏一听,赶紧放下碗,颇为内疚地说道:“都是我不好,昨天一时愣神就放少了温水。”他们家看起来过得不错,但家里只有几个下人帮忙做活,而作为儿媳妇的她每天早晨都会亲自到厨房帮忙做菜,尤其是顾荷喜欢吃的鸡蛋羹,更是她的拿手好菜,除非有特殊情况,要不然都是她亲手准备的。

  “不用那么紧张,我又不会吃了你。”顾荷暗暗叹了口气,皱眉道,“阿松昨晚又不归家?”林继松是她的独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以前挑选儿媳的时候总想着找个嫁妆丰厚,人老实的,她知道自己强势,就想找个性子软和一点的儿媳回来,没想到叶氏的性子是软和了,可那也太软了,完全压制不住她儿子,幸好这两年大孙子出息了,叶氏的性格总算比以前强硬一点。

  “嗯,相公昨晚派人回来,说是要讨教学问,天色太晚就在县里的同窗家里住下了。我见您已经睡下,就没有马上跟您禀告。”叶氏见顾荷的脸色还好,心下微松。

  “讨教学问?”顾荷冷笑一声,“他舅舅现在在林溪村住着,林山县有谁能和他舅舅相比?真想讨教学问为何不去他舅舅家?要不然去找你爹也行,路途又不远,我看他又在喝酒胡混!”

  叶氏是邻县举人的女儿,排在第三,他们叶家在临县颇有名望,当初叶氏嫁过来的时候陪嫁不少。

  “都四十五岁的人了,一点都不懂事,整日在外面东游西荡!对了,这次出去的银子是你给他的?”顾荷一说起独子,总觉得自己随时能冒出一肚子火。

  “没有没有,我没给。”叶氏立即摇头,小心猜测道,“估摸着相公以前剩下的?”婆婆都说不能给钱他了,自己可不敢阳奉阴违。

  “那就好,咱们家家底不厚,阿海还得继续进学,以后科考花费不少,钱可不能乱花。”顾荷再次告诫道。

  阿海是她的大孙子,今年二十五岁,刚考上秀才没多久,小孙子还不到二十岁,只过了县试,府试考几次没过,只能在学堂继续读书,看样子不是一个读书的料,因此全家的期望都寄托在大孙子身上。

  “娘,我明白的。”说起自己的大儿子,叶氏的脸色一下子有了光彩,不由得笑道,“昨天我听阿海媳妇说信儿已经能背三首唐诗了,看样子以后读书应该不错。”信儿是顾荷的重孙子,刚满三岁,这几天跟着父母去了外婆家。

  不知道是不是林家的风水有问题,顾荷觉得他们家生男不易,她丈夫是独子,她也只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只有两个孙子,一个重孙子,对比大姐顾莲家的七个孙子,数量可谓是稀少。

  “信儿是个好孩子,你和阿海媳妇要好好教,万万不可娇惯。”顾荷说到这里又想叹气了,“你看看我娘家,你舅舅前些日子还和传恪下地去种菜,我看传恪干了一天,手都没起水泡,拿起锄头来似模似样,这说明他以前就干过,想想你舅舅家,又看看咱们家……”

  “舅舅他老人家家教甚严,难怪子孙个个成才。”一说起顾青云,叶氏的神情就充满了敬畏,望向顾荷的眼神又恭敬几分。

  她爹是举人,想当初她和林家议亲时,林继松还不是童生,要不是看在在京城当官的顾青云的份上,她不会嫁进林家。不过她爹还是看走眼了,相公考了这么多年还只是一个童生,就算现在马上考中秀才也没多大出息。

  幸好顾青云的官越做越大,他们家还是能沾点光的。

  相比她的两个姐姐,她是低嫁,相公不算出息,但现在仔细想想,相公是不大好,婆婆还是不错的。起码有婆婆在,相公即便在外面不安分,家里还是清清静静的,连个庶子庶女都没有,这比她的姐姐们少了许多麻烦。

  “嗯,你能这么想就好,孩子要从小教起,该打就打,该赞就赞。”顾荷满意地点点头,虽说她的公婆早已去世,但娘家依然是她的靠山,是她最大的底气来源。

  她现在已经对儿子绝望了,不求他能考中秀才或举人,只求他能安分点,不在外面乱搞,不给家里惹来麻烦就好。幸好她犯下的错误还能挽救,大孙子看起来不错,规规矩矩的,重孙子从小教起的话应该不会变成儿子那般。

  叶氏见顾荷吃完鸡蛋羹,忙给她盛上半碗米汤让她漱口。

  婆媳俩开始处理家务,林家的产业不少,顾荷刚嫁给林耀祖时,林家有两百亩田地。这么多年过去了,靠着林耀祖的手艺和果园,他们不仅仅卖时令水果,还开了作坊把果子制成蜜饯,因为林山县水路交通便利,他们的生意颇为红火,陆陆续续的就置办了不少家业,不止家里的良田面积扩大,县城和府城的商铺、院子也能买下几间出租。

  顾荷把握着家中的大权,这几年见自己精力渐渐不足,这才逐渐移交到叶氏手上,只是她总觉得叶氏性子软绵,生怕她做不好,有时就会在旁边看着。

  两人刚和管事说了几句话,就有下人兴冲冲来报,说是顾家派人来了。

  “赶紧请他进来。”叶氏看了一眼顾荷,急声催促道。

  顾荷微微眯起眼睛,心里有些奇怪,毕竟她前不久刚坐车去了林溪村一趟,没道理弟弟这么快就让人过来,难不成是出什么事不成?

  想到这里,她的心陡然紧张起来,手不自觉地揪紧一角衣摆。

  叶氏话音刚落,没过多久,林家的管家就带着一位约十五岁、身穿青衣的小厮进来。顾青云常派人送东西给顾荷,因此顾家下人的待遇在林家极好,基本上只要主人在家,那是刚一通报就可以马上得以召见的。

  “给二姑奶奶请安。”小厮恭敬地见礼,接着又口齿清楚地把自己来的目的说完。

  “弟弟他要上京了?”顾荷心中一震,她原先以为弟弟会一直留在林溪村养老,没想到现在会回京。

  来人是顾家管事的儿子,在顾荷吃惊的时候,叶氏不敢怠慢,就接过话茬和小厮说了几句闲话,又给了厚厚的赏,这才让小厮退下。

  顾荷还在震惊中,虽然小厮只有寥寥几句话,但这已经让她意识到顾青云上京是志在必行,现在对方是通知一下自己,好让自己能有时间去告别。

  这一别,想想他们的年纪,他们还能有时间再见吗?

  “舅舅他们为何这么突然就要上京?先前没听他老人家说过。”叶氏也很是惊讶,时人讲究叶落归根,以顾青云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现在就像是致仕回乡,大家都以为他是准备在祖宅终老的。

  叶氏一点儿也不希望顾青云一家上京,要知道顾家在林山县,他们一家才能理直气壮背靠大树,孩子们也能时不时前去请安,要是到了京城,到底隔得太远,联络起来不方便。

  她还有点自己的小心思,暗暗企盼自家的哪个孩子能入顾青云的眼。再退一步,就算不被收为弟子,自家孩子和顾家的孩子培养出感情也是极好的。这有感情的舅家和没感情的舅家能一样吗?自家婆婆已经老了,等老人一去,和顾青云最大的关系不在,以自己相公那性子,她还真没信心让自家和顾家能一直保持良好关系。

  他们一家能坐拥不少产业而不被人觊觎,其中最大的依靠是谁?这点她早已理解得透彻。

  顾荷没有回答叶氏的问话,她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无比糟糕,见叶氏还在愣神,就斥道:“还不快去准备车马!我要马上去林溪村。”小厮只传了几句话,说是顾青云预计几天后就要上京,让顾荷有空就前去聚一聚。

  顾荷等不及了,就想着马上能见到顾青云。

  这下子,整个林家都动了起来,等林耀祖被下人找回来后,两人就乘着马车往林溪村的方向驶去。

  一路上,顾荷没有理会林耀祖的安慰,只怔怔地望着路边出神。

  她有时候想,自己这一辈子在外人看来是极为风光的,只是这种风光大都来自自己的亲弟弟,别人和自家相交,有些时候也是冲着她背后的娘家而来。

  她很了解这一点,从不觉得不对,但有时想到小时候的事,她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么多年过去了,弟弟对她一直不错,就算远在京城,逢年过节的节礼从来不少,两人也会通信,弟弟表面上对她们姐妹一视同仁,但她心里知道,对比大姐的待遇,她和弟弟没有想象中的亲密。

  这让她又一次想起小时候的事。

  不知为何,她记事特别早,大人的话她隐约能听懂几分,忘记在哪听了谁的玩笑话,她竟然当真了,还把大弟弟夭折的原因记在弟弟头上,为此她付出了行动。

  那时的她怎么会知道那个抢了她宠爱、让她恨不得不存在的弟弟在以后的日子里给了她这么多支持呢?做过的事终究有痕迹,她记事早,弟弟也不晚,即便现在和弟弟感情好,弟弟可能早已把这事忘记,或者早已不放在心上,但她知道,终究还是不同了,在她把弟弟的被子掀起、又故意走开的那一刻。

  番外十三

  顾荷有时候回首那一刻,竟然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鬼使神差地做下那件事。事后弟弟发热,大夫说要救不活的时候,她看到了爹娘脸上的绝望,还有姐姐的恐惧……大概是印象太过于深刻,这让她一直暗藏于心,不敢忘怀。

  之后她慢慢长大,如同村里寻常的女孩一般。紧接着,当弟弟走上科举读书的路时,她能察觉得出这个家的不同——大家更有干劲,尽管以前两三个月能吃一回肉,炒菜能放油,孩子过年能穿新衣裳,在弟弟读书后这些待遇都下降,但她能察觉到爷奶和爹娘他们的不同,那是一种希望。

  等她再大一点,明白了男丁在这个世道的意义,这时她才觉得后怕,开始庆幸弟弟那一天没有因为受寒而夭折,她感到内疚,并力图通过对弟弟好来减轻自身的内疚。

  与此同时,她又有些不甘,自己为何要是女娃儿呢?如果她是男娃多好,她也可以读书科举,可以让爹娘把目光一直放在她身上。

  她知道自己无法改变这个世道,她和天底下千千万万的女娃儿一样生活,比村里其他女娃儿好一点的是,她和大姐、三丫可以勉强吃饱饭,在家里养鸡后,他们家的日子慢慢好起来。

  她性子素来比姐妹们沉默,但学起东西并不慢,识字、织布、做针线活、做饭、喂猪、养鸡……除了田里的活稍嫌不足,其他样样出色,比起大姐也不差。

  弟弟中秀才了!喜讯传来,她能明显察觉到家里在村里地位的变化,她在外面走动,村里的小姐妹对她比以往更好,甚至之前不对付的几个姑娘这次也舔着脸上前主动交好,这让她心里极为痛快。

  那时的她不再多想什么,她只为有这样一个弟弟而高兴。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弟弟中秀才的喜宴上,那一天,她第一次见到方子茗,那样俊俏好看的少年郎让她一下子就愣住了,心几乎能从胸口跳出来,没有摸就知道自己的脸一定在发热发红,胸口闷得厉害。

  这是她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子,就像戏文里的“一见钟情”,村里不是没有少年,但那些人总让她觉得太过于“稚嫩粗鲁”,可是一见到方子茗,她就感到雀跃,同时内心深处竟然有些不安。

  是不是差距太大了?

  她第一时间试探性地求助于弟弟,在她印象里,弟弟对她们姐妹一向温和,平时有事求到他头上一般能如愿。

  弟弟是不同的,和村里的其他男娃比起来,他待姐妹们不错,那种体贴一直让大姐和三丫觉得高兴。

  可当她把话说出口时,她发现自己无法如愿了,更令她感到恐惧的是,弟弟提起了她以为自己早已忘却的那件事!

  原来,她一直没忘,弟弟竟然也记得!是了,弟弟那么聪明,他怎么可能不记得?是自己心存侥幸,不敢面对。

  之后的一炷香时间仿若过得极慢,在弟弟说出那事时,她发现自己似乎分成了两半,一半内心恐惧,另一半则极为镇定,她开始哭泣,忏悔……

  弟弟是个善良温和的人,她很庆幸这一点。然后,他们姐弟俩和好了,弟弟待她和之前一样,似乎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不过不知为何,在这事发生后,她突然从对方子茗的迷恋中清醒过来,偶尔想起会怔一怔。她觉得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欢他,她喜欢的只是对方的从容优雅,喜欢的是另外一种生活……或者说还有皮相。

  她终于到了要定亲的年纪,因为弟弟的出色,上门提前的人家都不错,称得上是络绎不绝,最终经过爹娘筛选后还剩下三户人家,在弟弟建议下,爹娘让她自己拿主意。

  她选中了林家林耀祖,对方家中有两百亩地,本人上过几年学堂,有一技之长,懂得护理果树,据说林家的几十亩果园几乎每年都能有不错的收入,比在地里刨食强多了。

  她不止看中对方的家境,最重要的是,这个林耀祖看到自己会脸红,会手足无措。再想到林家人丁单薄,林耀祖的三个姐姐嫁得都不差,爹娘性子又和善,她终究还是选择了这家。

  事后证明她是对的,嫁进林家后,丈夫待她极好,公婆的确和善,唯一不足的是她一连生下两个女儿。不过好在这时弟弟已经是举人,公婆和姑姐他们并不敢有微词。在弟弟中进士当官后,她已经能在林家当大半个家,不会有人给她找麻烦,相反,想在她面前奉承的人从来不少。

  如果是镇上的人就罢了,但连县里的大户人家也和他们家交往,这让她有些飘飘然,所幸她心里清楚弟弟的性子,又有族里的千叮咛万嘱咐,并不敢打着弟弟的旗号做些欺压的事。尽管如此,他们家还是借了弟弟的光,生意越做越好。

  之后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稍有不足的是弟弟似乎待她没有大姐那么好,不过她从来没有让其他人察觉到这一点。等到孩子们渐渐大了,她的烦恼变成了孩子的进学、亲事……慢慢的,也就不再多想。

  ……

  “娘子,我们到了。”林耀祖轻轻推了一下她。

  顾荷住的地方和桃花镇相邻,两个镇之间相隔得并不远,所以等她从回忆中醒来,他们已经到达林溪村。

  看到门外停留的马车,顾荷就知道大姐已经比她先一步到达。也是,大姐在桃花镇居住,比她家近多了。

  果然,她进门后大姐已经坐在弟弟旁边,看她的眼睛红肿,可见已经是哭过一轮了。

  “二妹你可来了,青云说要上京,这么突然,这一去……”顾莲的眼泪又掉了下来,爹娘不在了,他们三姐弟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相见。侄子们前途光明,要忙着做官,青云年纪也大了,以后回乡肯定不易,这一次离别可能就是最后一次见面了!这让她如何不伤心?

  在大弟弟夭折后,是青云的降生让他们这个家安稳下来。从小到大,青云都极为乖巧,从娘胎出来就得吃药也不见他闹腾,每次都那么听话……长大后更是对她这个姐姐尊敬体贴有加,比娘亲更懂她的女儿心,她能有今天的好日子,青云的影响是有的。

  不可否认,世人大都是势利眼,青云那么出息,她这个做姐姐的多多少少能沾光,尽管远在京城,但青云每年都会给她送的节礼,天知道这次回乡她有多高兴……一想到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面,几十年的姐弟情让她如何能一下子割舍得下来?更别提青云一走,林溪村这个娘家……

  她性情温和,一辈子夫妻恩爱,儿孙孝顺,虽说偶有不顺心的事发生,但总体而言日子还是过得平顺,即便现在年纪大了,按理说能看得开,但一想到以后再不能和青云见面,心里的悲伤就无法遏制。

  坐在旁边的顾青云叹了口气,赶紧对着顾荷说道:“二姐你来了正好,帮忙劝劝大姐不要过于伤心。”世人都是喜聚不喜散,自从方仁霄、连氏和父母接连去世后,他发觉自己对于离别已经能承受住了,尽管会伤感。

  “我能劝说什么?大姐说得对,你这一走我们什么时候能见面?都是半截身子埋入土的人了!”顾荷说到这里,酝酿已久的眼泪终于落下。

  尽管有时会觉得这个弟弟太过于刻板,没有帮忙提携自己的儿子和孙子,但顾荷同时也知道弟弟还是帮助过自家的,再有这几十年来的姐弟情还是有的,心里自然很是不舍。

  过去的事不再想,她都这把年纪了,何不看开一些?

  旁边的孩子们赶紧上前帮忙劝说,顾永良面露尴尬,和顾永辰对视一眼。

  咳咳,这是他们兄弟俩极力劝说父亲的结果,现在看到姑母她们这么伤心还真有些不自在。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顾青云和简薇分别给她们递帕子,勉强安慰道,“看看咱们的身子骨,估摸着还有几十年好活呢,这么长时间我总能找到机会回来的,林溪村是咱们家的根。”

  这话让几人的哭泣稍稍停歇,可顾莲又回忆起以前的事,三姐弟差点抱头痛哭。

  顾青云下定决心的事最终还是没有改变,三人早已各自成家,他知道姐姐们会伤心不舍,但他相信时间终究会抚平一切,更何况他其实并不舍得和孩子们分开,待在京城总能有个孩子陪着。

  而姐姐们儿孙绕膝,等事情一多,他再勤写信回来,伤心总能平复的。

  话虽如此,在码头离别时,顾青云并不知道,这真的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两个姐姐了。他一到京城就被皇帝起复,紧接着是到皇家书院教书、做山长,事情接二连三,加上孩子们担心他的身体状况,不放心让他和简薇独自回老家。

  结果等他有空闲时已经年过九旬,这时候两个姐姐早已逝世,这不失为人生中的一个遗憾。

  番外(完)

  顾承耀和兄弟、侄女在客厅里聊了一会,见还没到晚饭的时间,就先回房洗澡。他一向爱干净,加上今天参加了一个活动,期间出了点汗,更是难以忍受。刚才要不是侄女顾永悦拉着他说话,他早就回房洗漱了。

  他脱下衣服,打开花洒,温度适宜的热水带来一种美好的舒适感,他洗完头发,任由热水喷洒在肌理分明的身体上。

  他在沉思,想到刚才侄女悦悦恭喜自己即将扮演顾青云,还有消息传出后,其他兄弟姐妹们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恭喜他的情景。他十八岁入行,用了九年的时间成为本国影坛第一人,在全球范围内同样家喻户晓,演绎过许多角色,但还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像今天这般受到家人的热切关注。

  顾承耀能理解,毕竟这是“顾青云”的角色,是顾家的一个符号,族人和家人关切是正常的。事实上,他当初能说服家人让他进入娱乐圈,想演绎顾青云这个角色是他给出的理由之一。

  不过他本人有一个秘密,这是谁都不知道的事。

  他是穿越人士,因病逝世后投胎穿越到这个和原来时空类似的世界,十五岁那年机缘巧合之下突然记起前世的记忆。当他记起前事时,惊讶地发现这个世界的华夏国命运大有不同,这里没有元朝,没有明清,没有鸦片战争,近代没有经历过外辱……

  他现在所在的华夏国非常强大,要不是M国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资源丰富,二战时期自家又闹出内乱,那祖国肯定是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国家!不过现在也还好,对于顾承耀而言,星球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一也是能接受的。最主要的是,这里华夏人的自信心爆棚,英语不是必修课,其他国家的语言全是选修的,由学生自己来决定要不要学。

  现在是2005年,但看科技程度,比他来的2016年还要先进一些。他在前世只是一个努力磨练演技的三线演员,长相不够有辨识度,所以尽管他已经非常努力,但作为孤儿的他在娱乐圈中还是只能一步步煎熬,不温不火地养活自己。

  顾承耀不否认,当他记起前世记忆时是狂喜的,刚开始他踌躇满志,但不久后就安分下来。

  他第一时间选择再去看一遍历史,发现之所以历史会发生改变,与华朝的穿越者皇帝和顾青云脱离不了关系,其中穿越者皇帝的人生简直是开挂的,建国前所向披靡。当然,之后的突然死亡也让他瞠目结舌,死亡原因众说纷纭,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

  至于顾青云这个老祖宗,看过他写的话本,顾承耀知道这个老祖宗也是穿越的,也许还和他来自同一个时空。刚开始的他又是震惊又是好奇,他同样承认华夏国能有如今的地位,顾青云的作用也是有的,毕竟在对方老年时期,是他率领自己的学生推动自然科学的发展,让大夏的航海技术和军事技术不至于与世界脱节。

  这个时空的大夏是幸运的,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没有其他天灾**来打断它的历史进程,加上国人聪明勤劳,大夏还是完成了原始的积累,顺利从农业国过度为工业国。直到现在,尽管前面两百年占据的海外领土有些已经归还给当地的土著,但华夏文化造成的影响仍然长存,那里的人依然使用汉语,形成一个广泛的汉语文化圈。

  现在华夏国主席到部分国家访问,“我国与某某国人民有着深厚的友谊……”这句话经常在新闻中出现,至于是什么友谊那就是仁者见仁的事了。顾承耀感受最明显的是本国的电影在全球上映时,整个亚洲地区和其他部分地区的票仓极大,票房加起来与本国不相上下。

  知道顾青云是穿越人士后,顾承耀对他的生平事迹很是关注,因为顾家保存的资料多,加上他是直系后人,这让他较为轻易地拿到想要的资料。

  等他看完顾青云的日记,顾承耀对这个老祖宗心悦诚服,油然升起一种敬佩之情。他认为即便顾青云穿越前是一个普通人,但以他的自律来看,对方以后肯定也会有所成就,更别提他穿越到大夏朝,有后世的眼光,能取得目前的成就还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当他懂得越多就越发体会到顾青云当初的不容易,他们那一群人能在当初扭转世人对科学技术的观念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在沉思中,顾承耀不知不觉完成了自身清洁工作,当他穿着宽松的衣衫神情慵懒地走下楼梯时,沙发上玩手机的顾永悦不经意抬眼一看,怔了怔,而后忍不住惊叫:“美男出浴图!三叔,你真帅!哈哈,难怪你能连续几年蝉联全球女性梦中情人第一名!”

  自家三叔宽肩窄腰大长腿,面容俊美,不敢说是第一俊俏,但毫无疑问,他气质卓然,整个人看起来极富魅力,难怪当初不借助自家的资源也能红遍全球,在国内外拿奖无数。可惜自己和他有血缘关系,要不然……啊,真失落。

  顾永悦再一次觉得遗憾,自家的男人个个人品好气质佳,可惜自己只能干看着,围观别的女孩对自家男人的攻略。

  顾承耀嘴角含笑,迈开大长腿在她身边坐下,伸手揉揉她的头发,笑道:“又在胡说八道。”自从他觉醒前世记忆后,他发觉自己无法成为一名学霸,该难的还是难,于是在经过慎重考虑后,他决定要发挥自身的优势,选择踏入娱乐圈。

  顾家人很是不解,毕竟他们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成为科学家、老师、律师、会计、作家或从政,基本上没有人想去娱乐圈混,因此他还是经过了一番抗争后才能如愿的。

  所幸他能接触到的师资力量雄厚,本人的确有天赋,加上刻苦努力,终究还是在娱乐圈占有一席之地,为此,他不得不感谢顾家的开明。

  虽说之前不能打出顾家的名号,但有些资源还是偶尔可以借用一下,起码没有人会强迫他去做自己不乐意做的事,少了许多糟心事。

  顾永悦才十五岁,对网络上的信息很是关注,最主要的是顾承耀时常出现在新闻里,她就不自觉地去看,去了解。

  “三叔,方子茗是谁来演?老祖宗说他长得很好看。”

  “方子茗的角色还没定。”方家和顾家三百多年来一直共同进退,相互联姻,保持着极为亲密的关系,只是方家的子嗣不丰,族人比他们顾家少多了。现在对比两家的地位,他们顾家运气好一些,比方家发展得更好。

  顾承耀想起顾青云收下的方琛,这个人在老祖宗去世后继续完成未竟的事业,在化学方面做出很大的贡献,在历史上的地位也很高。

  “那谢长亭呢?”想起历史上有关于谢长亭的容貌描述,顾永悦一手撑着下巴,眼睛微微眯起,憧憬道,“一定要找个长得好看漂亮的,不好看的不要,娘娘腔的不要。”

  “你放心,是你谢叔做导演,他肯定会找个合适的。”顾承耀对于这一点非常肯定,毕竟自家的发小是谢长亭的后人嘛。至于谢家,因为与皇室的关系亲近,在几次夺嫡风波中没有站对位置,期间又发生许多事,竟然慢慢没落下来。到了现代,他们谢家在政坛上没有什么建树,不过倒是文化圈里的翘楚,其中在娱乐圈的实力最强,他现在开的工作室就在挂在谢家影视公司的名下。

  谢家连松竹书斋的牌子也保存下来了,至今还是华夏国最为出名的出版社之一。

  顾承耀数数大夏朝顾家交好的几户人家,发现有些已经没有了音讯,但还是有几家是一直有传承的,即便没有几百年前那般耀眼,衣食无忧还是可以保证的。像陆家,一直在军中发展,同为林溪县的何家则走上从商的道路。

  这几家祖上有交情,逢年过节依然相互拜访。

  有时候顾承耀想到这些,再想想自己的穿越,觉得世事真是奇妙。偶尔他在网上看到大家讨论历史上谁是穿越者时,仍然会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我知道答案,但是我不会去说。“他暗想。

  接下来,顾永悦又叽叽喳喳问了许多,直到佣人摆好饭菜,知道家中的长辈不回家吃饭了,大家上桌时她这才肯罢休。

  吃过饭后,顾承耀把顾永悦赶去写作业,自己则和兄弟们闲聊起来。

  “三哥,今年的世界杯又开始了,我听说你有活动?”顾承祖好奇地问起,他是一个狂热的足球爱好者,要不是天赋不高,他肯定去专业踢球了。

  “嗯,导演组找我去唱歌,拍个视频。”顾承耀神情很是淡定,作为在全球范围内知名度极高的演员,他能参与其中毫无意外,而且他受过专业培训,唱歌还是没问题的。

  华夏国还有一件事情令他非常满意和惊喜,那就是本国的足球运动非常具有竞争力,捧起大力神杯的次数并不少,举办的超级联赛在世界排名第一,有不少外国人在本土踢球,比起前世的足球荒漠不可同日而语。

  “太好了!三哥,我想要整个国家队的签名,你能不能帮我?”顾承祖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兴奋起来,还在读大学的他对哥哥撒起娇来浑然天成,毫无压力。

  《顾青云》电视剧的筹备工作终于开始,从消息一确定,网络和纸媒就沸腾了!可以说整个剧组从头到尾都受到了观众们的热切关注,尤其在新机发布会上,当顾青云的扮演者宣布是安尧时,更是引起了海啸般的关注。

  安尧出道九年只出演过一部年度收视率第一的电视剧,之后就一直拍电影。他不接商演,不接通告,除了拍电影和广告,平时能见到他的机会不多,即便如此,他的粉丝数量还是很庞大。

  消息一传出,之前海角论坛上的帖子又重新火热起来,大家对安尧是顾家人的猜测深信不疑。一时之间,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

  顾承耀早料到这种情况,倒是气定神闲,他觉得如果不亲自开口,其他人猜测再多也没用。再者,就算真的被证实了,反正他又不偷不抢,没什么不可说的。

  在大家的关注中,意料之中的,电视剧《顾青云》一路收视长虹,成为年度现象级电视剧,引起了热烈反响。

  顾承耀觉得,能把老祖宗看似顺畅、平平淡淡的一生拍成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史诗巨作,发小的功力不减啊。

  自律、宽厚、善良、踏实、专情……这是顾青云身上的标签。毫无疑问,有这样的老祖宗,他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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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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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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