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报酬

  果然,到了镇上后,顾青明就提出要去要去赵玉堂家里。

  顾青云没问什么,他自己先去买肉,然后才到镇口去等。

  没过多久,顾青明就跑过来了,看他脸红红、一脸兴奋的样子,顾青云暗笑,却也不忍心取笑他。

  “青云,你怎么买那么多肉?不是说只买两斤吗?”顾青明习惯性地伸出手把东西接过来。

  “肉铺东家太热情了,我就买多点了,这是两份,待会你拿一份回家吧。”顾青云苦笑,拒绝他的帮忙,他现在身上都没有背书箱了。

  郁闷,他以后都不想去镇上买东西了,大家对他的热情实在是太大了,如果经常见面还好,问题是他偶尔才出现一次,就容易引起众人的围观。

  顾青明没多问就答应了。

  两人脚步轻快地回家,最后走得越来越快,却不觉得累。

  这次回家,家里正是收割晚稻的时候,顾青云这次也坚持要跟着下地,家里人本来是不同意,可是顾青云强烈要求,无奈之下就只好同意了。

  顾大河耐心地教会他使用镰刀,还一再叮嘱不许把自己的手给弄伤了。

  顾青云连连点头,他当然知道保护自己手的重要性。

  顾青云主要是觉得自己已经十二,快十三岁了,也该干一些农活,不能像以前那样,像个女孩子那样在家做家务,带小孩。

  不过显然的,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前世他在现代都没下过地,这一世投胎在乡下,只看过家里人做,自己一直没做过。

  他们一家人要先用镰刀一点一点的收割稻谷,再把一捆捆水稻担回晒谷场。

  顾青云只需要用镰刀收割,但不说比不上他娘和二婶,就是顾荷也比不上。别看顾荷只比他大两岁,可她已经跟着下地两年了,现在割起稻谷,刷刷刷的,动作非常熟练,速度比他快了不止一倍。

  顾青云干了一会,直起腰,看着头上高高挂起的太阳,捶捶腰部,只觉得汗流浃背,黏在衣服上很难受。他把草帽拿在手里使劲地扇风,还是觉得热。

  明明都十月份了,太阳还是那么大。现在大家为了能在下雨前收割完稻谷,都是争分夺秒的,一天忙到晚,舍不得多休息,很多时候都是在田埂上吃饭。

  “栓子,赶紧回家去,这活你干不了。”老陈氏干活的时候一直关注着顾青云,见他如此就赶紧叫道。

  “我再割一会,不用劝了。”顾青云想试试自己的极限在哪。心里再一次庆幸,自己以前的决定是对的,干农活真是太辛苦了。

  “娘,别理他,也该让他好好感受一下干活的辛苦,这样读书才卖力。”顾大河阻止道,心里想得很远。

  万一以后儿子当官,起码要知道怎么收割庄稼吧?不懂农桑,怎么做官啊?

  好累啊!顾青云休息了一会,见别人还在忙,不好意思了,只能赶紧弯腰又忙起来,可惜没过多久,他觉得又累了,就再次直起腰来。

  手掌也是火辣辣地疼。

  几趟下来,感觉身体就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水稻上有细微的稻毛,让他的手背和脸部都觉得非常痒,还有点刺痛。

  “二姐,你怎么回来了?”顾青云正埋头苦干呢,就看到顾荷从前面返回来。

  本来是一人一列的,可是他割得太慢了,就一个人落在后面,其他人早就在他前面很远的地方了。

  从他们田里经过的村民都看着他笑,还有几个要帮他忙,被他拒绝了。

  “你太慢了,我来割,你快休息吧,你是读书人,本来就不应该做这样的活,你看大爷爷就从来没有下过地。”顾荷说着就弯下腰就开始刷刷刷地割起来。

  顾青云神情复杂地看着她,就说:“那辛苦你了。”心里却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是不是不应该把那件事说出来?现在见面都要装得若无其事,略尴尬啊。

  不过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都会过去吧。

  顾荷站起来擦了擦汗,笑道:“我都做习惯了。”

  顾青云就说不出话来了,他弯下腰,又开始慢慢干起来。

  到了中午休息时,顾青云就没再喊着下地了,这种体验,有一个上午就行了。而且也因为他的手和脸都起了一些小红疙瘩,痒得厉害,怕留疤,他也不敢挠,只能用冷水洗了又洗。

  小陈氏一看,更不肯让顾青云下地了。

  老陈氏更是说他瞎胡闹,还在添乱。

  顾青云也觉得自己不争气,看来没有被逼到绝境,他是发挥不了自己潜能的。干农活真的很累,他还是乖乖回去读书吧。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顾蓉洗衣做饭,他就帮忙喂养鸡群和猪、打扫院子之类的,活儿比较轻松,还有时间读书。

  十天后,方子茗传来消息,说他舅舅已经从郡城回到府城了,问他是否可以提前启程。

  顾青云当然同意了。

  和家人说过后,他就提前四天和顾青明、方子茗一起回到府城,顾青云就跟着方子茗去见他的舅舅。

  王家的宅院位于府城西边的杏花巷里,这里住的人都是小有资产的,算是府城的中产阶级,街面都是青石板铺就而成,道路两边的宅院都是白墙黑瓦,看起来整齐干净,偶尔会有哪家的树枝从里面探出头来,给整条巷子增加了几分绿意。

  两人先去给方子茗的舅母请安。

  王舅母也是个性情和善的中年妇人,容貌秀丽,她对顾青云的态度也很好,尤其是知道顾青云曾经救过她的儿子后,更是一直带着笑意。

  坐在她怀里的小孩现在才四岁,相貌精致,正在昏昏欲睡,脸蛋红润,额头上有些汗渍,衣裳有些凌乱,估计是玩累了,乳母在一旁站立。

  两人不敢多待,生怕把小孩吵醒了,忙告辞去见方子茗的舅舅。

  方子茗的舅舅名为王锦,他的相貌和王氏有六七分像,本来应该是个俊美的中年人的,但他的腹部犹如怀胎五月,身材较为富态,即便如此,他看起来竟然也是一个好看的胖子,且他气质温和,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让人不知不觉中就放松戒备,心里一点也不紧张了。

  他对顾青云的态度非常好,还提起了几年前的拍花子事件,感谢顾青云的帮助。

  顾青云一听,很不好意思:“你们已经感谢过好多次了,我觉得你们的帮助和谢礼早就足够抵消我的这点小忙了。”

  “呵呵,应该做的,应该做的。”王锦笑眯眯地摸摸自己的肚子,问道,“既然都是熟人,我就不客气了,青云,你看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看账本?”

  顾青云也想快点开展工作,毕竟接下来的三天他都不用上课,就开口说:“如果方便的话,就现在吧。”

  王锦一听,他是一个行动迅速的人,就先对方子茗说:“家里你已经很熟了,你自己去看看吧,我带青云到隔壁。”

  方子茗本来就觉得有点无聊,闻言就跟顾青云打声招呼,这才离开了。

  王锦很快就把顾青云带到左边的房间,里面空间颇大,已经有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在拨算盘了,几张大桌子上还放着一大堆账本,看起来都是按着顺序把账本分成一份份的。

  “李掌柜,我给你带一个人帮忙来了。”王锦刚进门就笑道,把顾青云介绍给李掌柜。

  顾青云听王锦说李掌柜是其中一家布庄的掌柜,以前是账房出身,现在只是暂时捡回老本行。

  听说顾青云是秀才,李掌柜不敢托大,连忙走过来行礼。

  顾青云也忙回礼,说道:“我算账可能还不太熟练,请多指教。”

  李掌柜见顾青云的态度不错,面色放缓。

  王锦在一旁笑眯眯看着,见两人相处得不错,就说:“我就不在这里妨碍你们了,有事找管家帮忙,管家决定不了的再问我。对了,等会那三个布庄的掌柜来这里,有什么要对账的找他们即可。”

  “东家慢走。”李掌柜赶紧送他出去。

  接下来,顾青云就开始跟着李掌柜干活了。

  王锦一共开了四家布庄,其中有两家在郡城,两家在府城。刚开始他只在府城开一家,可慢慢的,生意就越来越好,最后连郡城都开分店了。结果就被官府盯上,或者说是被竞争对手举报了,官府准备让他转入商籍,最后是走通了关系后才可以在限定日期前整改完毕,这样就不用入商籍了。

  顾青云听李掌柜这么一说,觉得做生意也不容易,做得太好了,超出界限,就有强制入商籍的危险,除非是你本就想入的。

  说实在的,虽然商户可以科考,但在官场上真的有隐形的歧视,升官发财之类的基本上没你的份,背黑锅倒是常有——除非你的后台足够强势。

  不过有些背景强大的皇商混得比一般的官员好太多了,所以说好不好得看具体情况。

  像王锦这些祖上做过官,家族的嫡支有人考取功名,自己家有上千亩田地的人家,还真的不想转为商户,长久的观念下,还是认为做一个地方的乡绅社会地位更高,更受人尊敬。

  现在顾青云两人只需算清楚四个店铺的帐,因为是从今年开始算起,所以工作量真的不大,只是时间卡得很急而已。

  顾青云自己做一间商铺的帐,把他从老书吏那里学到的知识运用过来,再加上偶尔可以请教李掌柜问题,说实在的,这些帐算起来真的不难。

  就是李掌柜也觉得他一点就透,还说他不亏是秀才公,学起东西就是快。

  顾青云有点尴尬,这要是学经义什么的,肯定没那么快了。

  看来自己还真是实干型人才啊,他暗忖。

  三天后,他开始上午到府学上课,下午到王家干活,晚上七八点才回府学休息,其余课外活动都暂停了。幸好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五天就结束了,他和李掌柜已经把账本反复算了三次,有疑问的也和客栈的掌柜对过账了,基本上没什么错误,这才向王锦汇报。

  王锦大喜,这比他预计的时间要少几天。

  当然,他的满意就是给多奖励了。biqubao.com

  顾青云拿到十两银子的时候还觉得不可置信,才八天时间就赚了那么多,怎么那么容易?想想前不久收割晚稻的辛苦,家里十亩水田收的稻谷,如果都卖出去的话也才能赚十两左右,这还是不用交税的,其中的人工费、农家肥、种子费还没算进去呢。

  虽然这是特殊情况,比平时的行情要高,不能按常理算。不过不管怎么说,顾青云都高兴得很。他忍不住想起之前回镇上时,何掌柜当初还想着请他帮他侄子做账,如果都像这种的话,那也太容易赚了吧?

  回到府学,顾青云就请方子茗去一间羊肉面做得很好吃的面馆吃了一顿。别以为羊肉很便宜,这可比猪肉贵许多,起码顾青云这十几年来都没吃过几次。

  府学的日子还要继续按部就班过的,唯一不同的是现在教吹箫这门课的老师终于回来了,他赶紧去报名。

  学吹箫的成本很小,他和顾青明去店里挑选了一支价格中等的竹箫也才300文钱,考虑到他们的经济条件,这就很适合他们了。

  教他们吹箫的夫子是个秀才,姓欧,三十多岁,身材修长,总是踩着一双木屐,衣着飘逸,宽袍广袖,走起路来吱吱作响,很是潇洒的样子,就是审美有点奇特。

  他喜欢穿红衣,虽然欧夫子长得不错,唇红齿白的,看起来是那种俊逸型的,但他衣服的颜色让顾青云不敢恭维。

  大红、正红、胭脂红、桃红、浅红……大概所有的红色他都收集完毕了吧?

  于是学生们每天的话题又多了一个,见面就问:今天欧夫子穿什么红?

  这人到底对红色有多执着啊?就是自己颜好也不能这样糟蹋啊!

  不过夫子的私生活他管不着,幸亏欧夫子吹箫的水平高。顾青云形容不出来,但他真的觉得比方子茗和何谦竹吹的箫声好听多了,特别空灵悠远,就是偶尔会让人听着听着就心里难受。

  吹箫他学得一般,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天赋,不过顾青云不以为意,他学箫是为了陶冶一下情操,培养一下气质的,不指望学得多么精妙,只需能完整地吹出一曲即可。而且据说笛箫的学习有大量共通之处,顾青云觉得自己只要会吹箫了,那吹笛也应该可以的。

  “你身材矮小,手短,买的竹箫太长,不适合,可以买短一点的。”第一堂课上,欧夫子就直言不讳地对他说。

  跟着一起上课的其他秀才们都笑了起来,有人叫道:“夫子,顾兄不是矮小,他还是个小孩呢,不能强求的。”

  顾青云脸一红,赶紧问道:“可是夫子,短箫会不会影响音色啊。”郁闷,又拿他的身高说事。

  “不会。”欧夫子回答后就先教他如何正手持箫,怎么用指尖按孔、用指肚按孔,最后说道,“初学者最好是上把位指尖按孔,下把位指肚按孔,总之,要尽量让你的双手及手腕感到舒服。”

  顾青云照做了,整堂课都在学着吹箫,按照欧夫子教的,初学吹响先不要按孔,直接吹,能能吹响之后,再依次从从下往上挨个儿按孔,直到全部孔都按住。

  据说吹响筒音是初学的难点,只要这关过了,以后就容易一些了。

  断断续续练了半个时辰,顾青云觉得这还是需要一点肺活量的,很适合他。

  期间欧夫子把大家指点了几轮,整堂课就结束了。

  过了几天,听方子茗说欧夫子的瑶琴也弹得不错,本来顾青云不想学瑶琴的,因为瑶琴比较贵,一把平平常常的至少都要十几两银子,那些名琴更是有价无市。

  不过听到他的箫声后,顾青云就觉得他是一个有真本事的人,就去跟着听了几堂课,那些早就学会的人开始弹奏,他们这些初学者是坐在另外一边的,从头学起。

  府学里有几把琴,他们可以免费使用,虽然不算太好,但已经足够顾青云凑活着学习了。

  自从学会吹箫后,顾青云每天都会练习,方子茗住在他隔壁,经常听得血脉偾张,无奈之下只好跑过来指点指点。

  这天再次指点后,顾青云很是感激,道:“子茗,谢谢你教我,我再吹奏一曲感谢你吧。”

  方子茗一听,脸色都变了,忙摆手道:“别别别,不用感谢我了,你最近对吹箫太狂热了吧?天天吹,腮帮子不疼吗?”

  “不疼,一天只吹一会,没事。”顾青云满不在乎,继续说,“你放心,现在我已经稍稍入门了,我打算每天饭后去蹴鞠场那里吹,不会影响你的。”

  “原来你还知道影响到我。”方子茗白了他一眼。

  顾青云微微一笑:“谁知道你这个时候还留在这里,我还以为你下午又出去了。”最近几天,一到下午大家就不见人影,就是黄秀才也跟着出去了,只留下他自己一人,当然会在宿舍里吹了。

  方子茗的活动比他丰富多了,偶尔要去拜访父亲的好友、亲戚家,还要去参加文会等,他用在学习的时间比他少多了,不过功课还是比他好就是。

  他早就学会不去计较这个了,要不然在府学他会一直被打击的。

  “最近不出去了,岁考即将开始,我要在房里努力读书。”方子茗摇摇扇子,很是认真。

  说到岁考,顾青云就很理解了,发现最近府学夜不归宿的人也少了。

  吹箫这里进展顺利,弹琴那里倒是刚刚开始,还不能成曲,不过顾青云已经很满意了,毕竟他的主要精力都用在学习上,吹箫的练习时间也比弹琴的时间长,现在能这样,他已经觉得很有成就感了。

  现在岁考来临,他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又多一些。俗语说得好,“讨饭怕狗咬,秀才怕岁考”,秀才们一年中除了科举考试外,最怕的就是岁考了。

  “岁考分为六等,一等前列者,视廪膳生有缺,依次充补,其次补增广生。一二等皆给赏,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则廪、增递降一等,附生离开府学,六等黜革。”这是训导明明白白说过的。

  顾青云刚开始还觉得岁考是针对他们这些在府学和县学读书的秀才,没想到是针对整个临阳府的秀才,就是何秀才他们也要考。不过往年的学政,像何秀才他们,一般只要你给点钱,基本上都可以过了,保持三等水平,毕竟像他们这种不准备参加乡试的人,干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不然这么大年纪了,有些秀才年老体衰,脑子都不灵活了,万一考不过,难不成还真的把他的秀才功名革除不成?

  所以约定俗成的,只要秀才过六十岁,就不用去参加岁考了。

  何秀才还没到六十,即使现在天气寒冷,也得赶紧过来。

  岁考由学政主持,梁学政是个非常认真的人,他就要求一定能要见到全部的秀才亲临考场考试,就是那种实在是走不动路的、或者病倒的,都要有当地教谕的证明才可以请假。

  除夕来临前,梁学政终于巡回来到临阳府,开始对整个临阳府的秀才进行岁考。考试地点放在府学,所以临阳府下辖的五个县的秀才都要往府学这里聚集。

  接到何谦竹的信后,顾青云赶紧到府学附近的客栈定了三间上房,等到岁考的前一天,就和顾青明租了一辆牛车到码头去等。

  还有半个月就到除夕了,天气很冷,虽然没有下雪,但早上起太早了,在外面转一圈,手指可以冻得红肿。顾青云这段时间早上都不敢出去跑步了,现在的天气可比后世的冷太多,他只能在室内转圈,做做俯卧撑之类的。

  顾青明还冻疮复发了,让他很无语,明明之前为了预防冻疮,他们还用去看了大夫,按照大夫的吩咐,每天用桂枝干姜、红花等药材煎水趁热熏洗浸泡易发部位,每天一次,一次两刻钟。

  平时有事没事还用姜片反复擦拭往年生冻疮的地方,就这样,顾青明还是中招了。

  等了两刻钟,在顾青云两人觉得自己都快冻僵了,船终于到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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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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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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